日前,昆山市委、市政府召开了“2008年度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表彰大会,一批企业受到表彰。截至目前,昆山市有5家企业被命名为“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,58家企业被命名为“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,231家企业被命名为“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。全市争创“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活动蔚然成风,在具体做法上: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形成创建氛围。市委办、市府办联合下发《关于开展创建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》,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把创建任务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,在媒体上加大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重要性的宣传力度,市台协会向全市台资企业发出了《创建昆山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倡议书》,市劳动社保局、市总工会在开发区、各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劳动用工实务培训,组织开展了劳动用工、安全卫生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检查,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。二是加强服务指导,严格考评制度。全市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服务指导,从创建动员、组织实施、自查申报、评估考核、公示公告、审核批准、复查认定等每一个环节,严格制定考评标准,严格考核过程,严格审批程序。注重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,市劳动关系三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创建活动,市委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,市政府与工会联系会议也将创建工作列为重要议题,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。三是启动应急机制,积极应对挑战。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,全市及时启动应急机制,按照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预防群体性事件监控办法》的要求,开展“走进企业,服务企业”活动,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出台了《当前形势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几点意见》,市总工会向全市职工发出《凝心聚力促发展,互利共赢创和谐》的倡议,组织职工开展了“同舟共济保增长,建功立业促发展”劳动竞赛活动,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,推进民主管理;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信心,提升素质,积极建功立业。四是开展专项行动,促进企业发展。在全市企业中积极推进“共同约定行动”,引导企业作出“不裁员、不减薪,少裁员、少减薪”的承诺。要求企业开展民主管理专项行动,召开职工代表大会,根据企业实际状况,灵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。利用各种途径做好厂务公开工作,及时沟通信息,通报情况。市政府及时出台政策,对经营困难的企业提供稳岗补助,目前已有3批15家企业,获得了稳岗补贴,有效帮助企业渡过暂时困难。五是调处劳动争议,稳定劳动关系。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,联合市司法局推出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探索健全行业、区域劳调会,规范制定劳动争议调解程序,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。探索建立网格化劳动监察体系,建立区域劳动争议仲裁庭,提高劳动争议案的处结率。强化预警预报工作机制,制定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。加强对欠薪、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、劳动关系相对紧张的用人单位的有效监督,做好重大劳动关系周报和半月报,做到裁员、减薪、欠薪及重大隐患四个“必须报”。完善建设领域职工工资担保办法和预防群体性事件监控办法。 (昆山市总工会)